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文件及材料后,基于客观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豁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愿性承诺,以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及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

公司整体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

用支出,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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